浙江一女老板非法买卖36根象牙 曾任市政协委员
近日,记者从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,原金华市政协委员、金华市婺城区人大代表(已被中止资格)邵燕芳涉嫌非法买卖36根象牙一案,目前已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。 这是近年来当地查获的最大一起非法象牙交易案。 2013年底,金华警方在调查一刑事案件时,从邵燕芳家中搜出16根象牙,此后,其丈夫又主动交给警方6根象牙。此后,该案被金华公安指定永康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。 据悉,该案卖家是金华一对王姓兄弟。王氏兄弟长期从事砂石等材料生意,他们从江西卖家那里获得货源,然后再转手卖给做工程的邵燕芳,从中赚取差价。目前,王氏兄弟已经落网。据其交代,近几年来,他们总共卖给邵燕芳象牙36根,其中14根至今不知所踪。 2013年12月27日,邵燕芳被逮捕归案。今年3月27日,案件被永康警方移送给永康市检察院。“案件已经进入审查阶段,估计很快就会进入诉讼环节。”永康市检察院办公室的邢主任说。 出生于1966年的邵燕芳,曾是金华正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、金华市政协委员、金华市婺城区八届人大代表。据公开报道,2013年11月5日,她还曾到金华启圣学校(原金华聋哑学校),为那里的孩子带去爱心款5万元。 对这起非法买卖象牙案,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吴伟清律师认为,自从1989年我国和联合国签署禁止象牙及制品贸易的公约以后,就不容许在有任何形式的象牙交易了,非法买卖1公斤以上象牙就属于刑事犯罪,最高能到死刑。 吴律师说,1989年联合国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全面禁止象牙贸易。2008年7月15日,CITES常务委员会同意中国成为非洲库存象牙贸易伙伴国。受到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约束,在中国,象牙的买卖和进出口都受到严格的限制。 吴律师称,我国法律对于非法携带象牙入境设了3档处罚标准: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下的,属于“情节较轻”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记者吴中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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